恩施建始县:耕地上的废品“小山”搬走了

    垃圾堆不见了,耕地也恢复了原来的模样。3月初,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了薛某家,对其非法占用耕地堆放废品一案进行回访。

    两个月前,建始县检察院在履职时发现,长梁镇金塘村一处近200平方米的农田上堆满了大量固体废弃物,已经形成了规模不小的“垃圾山”。

    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,“垃圾山”是该村从事废品收购的居民薛某堆放形成。经近距离查看废品堆,发现不仅包括汽车零部件、废胶等普通固体废弃物,还有少量废机油壶、机油滤芯等危险废物,这些固体废弃物长期露天置放,不仅损害了耕地,也破坏了生态环境。

    为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,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,该院决定对此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,同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,及时召集环保、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磋商。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,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责令薛某停止违法堆放行为,并督促其限期清运违法堆放的固体废弃物,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耕。薛某认可并现场在《整改责任书》上签字确认。

    一个星期后,为跟踪回访整改效果,该院办案人员再次来到金塘村,通过现场查看,之前违法堆放的3吨多固体废弃物已被清理干净,被占耕地经复耕也已完全达到种植条件。

    “没了堆放地,薛某赖以生存的废品收购工作如何继续呢?”检察官担忧到。经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看,发现薛某房屋旁有一空地不属于耕地或林地,如让其相对封闭可用于薛某堆放所收购的废品,新址的选定成功解决了薛某堆放废品难题。

    “既要保护耕地,也要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,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,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是我们工作的追求。”该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检察官表示。